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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昌可燃气体报警器周期检定与日常巡查作用的区别
2023-02-15 08:42:20  |   发布者:   |   点击: 7777

  为加强对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质量管理,应对报警器进行周期检定和日常巡查,以确保报警器处于合格状态。但是周期检定和日常巡查的作用不同,经常被人们混淆,甚至被认为可互相替代。本文讨论了可燃气体报警器周期检定和日常巡查的区别和联系,为报警器的后期监管提供参考。


  一、报警器周期检定和日常巡查的区别

  1.检定:标定,干预报警器状态

  可燃气体报警器在依据JJG693-2011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》进行检定时,需要分别通入零点和满量程60%的标气对报警器进行调整(标定),然后再通入满量程10%、40%和60%的标气进行示值误差检测。即不管被检测的报警器在检测前的状态是否合格,都需要依据JJG693-2011的要求,对报警器进行标定后再检测,通过标定后的检测结果判定报警器是否合格。而对报警器进行标定是建立气体浓度和报警器信号函数关系的过程,给报警器重新赋值,对报警器的状态进行了干预。


  2.巡查:不干预报警器状态

  巡查是检测人员根据巡查流程对报警器使用状态进行检查和确认,不同行业巡查流程、内容可能不同。本文只针对通入特定浓度标准气体,确认报警器示值误差是否合格的巡查,不包括对报警器进行调修、标定的情况。即本文讨论的巡查,是不对报警器状态进行干预的过程。


  二、两者区别

  1.确认仪器能被合格使用

  可燃气体报警器属于允许调整的设备,而且在使用中信号会随时间而产生漂移,也有必要定期对报警器进行“调整”。由于报警器的“合格状态”是可调整的,检定只能判定该报警器在检定状态时是否合格,不能保障后续不会被进行“调整”。因此,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,只能判断报警器能否被合格使用,而不考察之前是否合格,也不保障之后的合格状态能否维持。


  相比之下,通过巡查,即不对报警器进行任何标定,而对报警器的计量性能直接进行检测,才能反映报警器最真实的状态。巡查可以核实报警器之前是否被合格使用,也能核查之后是否被合格使用。通过报警器的核查,对用户和运维方进行监督,可保障报警器的使用状态,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
  2.“归零复位”,延长使用周期

  虽然巡查与检定相比,更能真实反映检查之前报警器的使用状态是否合格,但是检定的作用却不能被替代或否认,因为它能实现对报警器的量值传递和“归零复位”,可以延长报警器的使用周期。


  检定时,对报警器进行重新标定可使报警器重新“归零”,即不管之前是否已经发生漂移,导致示值不合格或即将不合格,都可重新标定,回到“零点”。这对于检定周期为一年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有重要的意义。例如,某报警器由于存在漂移,在下一次检定前可能已经不合格了,通过对报警器进行标定,将报警器信号重新复位“归零”,报警器又能正常并合格使用一段时间,如图1所示。


  而检定周期,就是依据报警器复位“归零”后能维持多长时间合格状态来制定的。因此,可认为在检定后,报警器被“归零复位”能延长使用周期,在下一次检定之前,报警器能合格使用。相比之下,巡查虽然能对报警器当前使用状态进行检测,但是采取不干预的方式,缺少“归零复位”的操作,有可能这次巡查合格,但是已经接近不合格边缘,到下场巡查时可能已经严重不合格了,可能会形成较大的安全隐患。


  3.重新赋值,量值传递

  巡查时虽然报警器示值可能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,但是可能已经发生较大偏差,通过对报警器的零点和高浓度点进行标定、重新赋值,可提高报警器示值的准确性,即检定过程实现了报警器的量值传递过程。相比之下,巡查为不干预的方式,对提高示值准确性没有帮助。


  三、两者的联系

  由于依据JJG693-2011对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检定时,需要对报警器零点和60%满量程点进行调整,从而实现报警器的重新标定,再进行其他浓度点示值误差的检测。即检定为干预的方式(标定)对报警器进行量值传递。该过程不管报警器之前的状态是否合格,只在当前检定条件下判定报警器是否合格,不能保障后续的合格状态能否维持,即检定的作用是“判定报警器能被合格使用”,而“不管之前或之后状态是否合格”,不利于判定某台报警器是否正处于合格状态。


  相比之下,巡查采用不干预的方式,检查报警器当前状态是否合格,这可为监管方提供重要的报警器状态信息,以减少安全隐患。但如果只采用不干预的方式,对报警器存在漂移造成的示值偏差熟视无睹,容易造成安全隐患。因此,如果只是想了解可燃气体报警器使用状态,宜采用巡查的方式;但是检定却有不可替代的作用,即通过对报警器重新标定,让报警器“归零复位”,对报警器重新赋值和量值传递,提高报警器示值准确性,有望将报警器的“合格状态”延长到下一个检定周期。


  四、结束语

  从监管角度出发,报警器检定周期内通过不干预的巡查方式,保障报警器处于合格状态,如果发现不合格应及时调修并检定;如果不合格数量达到一定比例,说明运维周期、检定周期不合理,应缩短周期,提高使用合格率。到检定周期时,不管此时巡查结果是否合格,应对报警器进行检定,通过标定重新赋值和量值传递,消除漂移等干扰,延长报警器的“合格状态”。因此,虽然日常巡查和周期检定是两个不同的操作,但可以紧密结合,从而提高可燃气体报警器质量监管,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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